「股神」巴菲特的成名作,必然是所謂的「價值投資法」,坊間隨後有不少人研究巴菲特的投資法,希望可以獲得像巴菲特一樣的財富,但研究「價值投資法」的人看多,但卻到目前為止,都沒有第二個巴菲特,即使巴菲特的「徒弟們」都沒有幾多個能夠真正繼承「股神」的名稱。
「價值投資法」的重要,是要尋找公司真正的價值,比別人更早看到公司的潛在價值。而這有「證據」地尋找到價值,資訊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點,這也是為什麼巴菲特的模式無法複製的原因,細看巴菲特的投資,每年有超過兩成的增長,但當中卻包括大量增長極低的藍籌上市公司。
大家都知道,巴菲特已經一改拒絕投資科技股的原則,重倉投資蘋果,並於最近一季,減持蘋果289萬股,持股比例由2.525億股降低至2.496億股,比例上佔約1%。蘋果股價於第四季,下跌約30%,使巴郡在蘋果上的投資,也大幅縮水。
除了蘋果外,巴菲特還持有大量成熟的指數成份股,包括高盛、VISA、JP Morgan、美國銀行、美國運動、紐約銀行、萬事達卡等等。 也就是說,基本上除了花旗銀行外,巴菲特在美國所有一線金融機構都有持股。
他不用掌握這些公司的控制性股權,一來要成為單一股東難度很高,需要大量資金,二來這些公司本身就無單一股東。所以只要有足夠的持股量,再加上巴菲特本身有足夠的知名度及影響力,在乘數效應下,只會大大增加巴菲特的影響力。
再加上作為重要股東,他的意見可以左右公司決策,甚至從金融層面,獲得對環球經濟以至各間公司更多的資訊,將「價值投資法」的重要,比其他人獲得更多資訊,更快尋找被市場大幅低估的股份發揮出來。
所以這也是為什麼,小編一直對價值投資法沒有太大興趣的原因,價值投資法可以成為了解市場氣氛的導向的指標,但作為散戶的我們,除非有方法獲得比一般投資者更多的資訊,否則價值投資法對我們來說,還是有一定難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