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類則的沽空機構,目標的確是透過質疑公司業務沽空獲利,但方法與10年前已經大相徑庭。由於沽空報告泛濫,所以沽空報告對股票的實際影響,通常只有10至20%的下跌,特別這些股票很多屬於中小型股,不少貨源都握於幕後人士手中。
所以做Fact Check的時候,沽空機構會去留意大股東的資金狀況,有沒有進行押股等情況。如有押股,一旦股價在沽空報告公布後急跌約兩成,隨時觸發原來散戶的恐慌性拋售,當股價再跌多一成至兩成時,就有可能到達押股貸款的臨界點,而大股東流動資金不足的情況下,既要接貨又要補倉,連借貸人都將股票拋售時,沽空機構的行動就正式完成,大勝。
所以現時要留意被沽空的股份,首先要留意的是大股東的資金情況,如果大家相信大股東的資金流動性,除非大股東自己容許本身有離場之意,否則基本上很快會回調,類似這樣的例子也是為數不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