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不論金融市場的各種操作,單單在股票市場之中,玩法已經很多。即使是機構投資者,各自投資方法幾千種。就如前國家主席鄧小平所講,不論黑貓定白貓,捉到貓的就是好貓。沽空機構便是其中一種比較特別的操作,沽空機構在香港也是近十幾年才開始興起,興起的原因乃在於當初有一批民企為上市集資,而存在造假的事件。
事過境遷,經過沽空機構多年的洗禮,現時內地上市公司來港上市時,都會做更多準備,避免被沽空機構乘虛而入血本無歸。更甚者,如果無法通過聯交所的調查,更可能要面對法例問題。
結果,現時沽空機構於香港搵食比以前更難,細價股本身就沒有太多業務,價值不夠高,更重要很多細價股都不在沽空名單上。中型股有造假的上市公司,很多都已經被沽空過,其他即使有造假都不是這麼容易發現。
所以大家見到近年,沽空機構開始將搜索網絡,擴展到市值較大的上市公司上。例如最有名的,必定要講沽空機構渾水狙擊宏利金融(0945)。於去年10月,渾水發報告指,公司與對沖基金公司Mosten的訴訟,很多會在今年完結。
而今次訴訟完結,將會令宏利子公司或許被逼要容許數十億美元資金,在30日天內流入。而30天的資金,本來就是屬於非常短期資金,因此年息極高,宏利隨時可能為此付出最少4厘的年息,對保險公司無疑造成重大回響。
之所以講這單新聞,其實是因為小編很看不過眼,沽空機構的做法。因為沽空機構只要發一份報告,無論真偽,再加上本身沽空的股份,已經可以做成一定沽壓。令到沽空機構「合法搶錢」,因為很多時上市公司即使如何解釋,都有點「水洗唔清」
證監會聯交所齊齊聯手打擊細價股,這個沒有什麼問題,小編也沒有太大意見。但請同時監管一下,究竟沽空機構現時的做法是否真的合法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