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午市之前,恒指突然急速抽升,小編隨即找遍所有金融資訊網站,都沒有什麼可以刺激大市突然飆升400點的消息。答案在午後公布,一張截圖時特首林鄭月娥將會再回應示威者訴求,但在金融界流傳的卻是另一回事,傳是林鄭月娥為解決土地問題,決定向地產商屈服,今日4點會舉行記者會,討論放寬《土地收回條例》。

 

在土地大辯論期間,《土地收回條例》應否廣泛使用,得到廣泛的討論。最主要反對的原因,還是《土地收回條例》中第3條「每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須收回任何土地作公共用途時,行政長官可根據本條例命令收回該土地」。

 

換言之,運用《土地收回條例》第一個要點,是土地回收報只會用作公共用途,可以起公屋或居屋。但如果要在發展新社區上,運用《土地收回條例》就有點尷尬,因為你不能整個新市鎮都只有公共用地,更不能只有公屋或居屋,這裡是現行《土地收回條例》面對的第一個問題。

 

 

第二個問題,在於第10條指明政府需要支付的補償,規定土地擁有人因「土地被收回而蒙受的損失或損害,裁定須支付的補償額」,而補償額則以幾個條例為標準,包括「被收回的土地及其上的任何建築物在收地當日的價值」。

大家都知道,現時地產商囤地最多都是農地,問題就來了,地產商知道政府要收回土地作公共用途,即使是公屋也好。當中必然涉及更改土地用途事宜,在計算補償額的時候,應該以「農地」抑或「住宅用地」價格去計算呢?

 

 

政府必然想用前者,但地產商更想以後者,補償額如何決定產生極大矛盾,地產商囤地就是為了賺錢,錢賺不夠又會否妥協呢?所以為什麼林鄭月娥一直堅持提倡,公私合營的房屋發展模式,就是為了不去修改《土地收回條例》。如今要放寬的話,究竟會從那一個方向修例,就值得大家期待了。

 

至於為什麼今日香港地產股全線抽升,好容易理解,政府肯買地,地產商手上等了二十年的倉底地終於可以吐現,又怎樣會有不升的理由呢?

同樣是廣州樓,3倍及16倍的升幅究竟差別在哪裡?什麼投資能賺取最大回報?有哪些地區直博率比較高?請留意今集內容!

 

短片連結:https://youtu.be/SpzXaDci5C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