肥媽番大灣區做宣傳,叫人食魚生,好好住。大灣區之所以難宣傳,在於中港兩地的法制及習慣完全不同,所以即使有大量可以投資項目,小編都不能說他們是投資機會,因為好多都屬於投資陷阱。大灣區房產投資,本來已經有無數個需要注意的地方,但說到鋪租投資,又有人中伏了。

 

媒體最近再報導大灣區的疑似投資陷阱,指約有30名港人求助,在買入商鋪後,沒有獲得根據租約所寫的租金。計及在內地的各類個案,有超過300名香港、澳門及內地人墮入相關陷入,涉及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損失。

 

苦主於2014年以69萬元,在珠海香洲區海納城買入一個商業鋪位。當時可能是因為看好港珠澳大橋通車的發展機遇,而且最吸引的是,發展商承諾每年給予68%的高回報,因而與發展商的子公司簽訂20年租約。

 

按照原本的計劃,商場於2015年開業,並於20177月發放首月租金,但公司在發放首月租金後,便不再派發任何租金。扣除首月獲得3萬元的租後,仍然虧損66萬元人民幣。他認為,商場已經處於「半爛尾」狀態,期望可以追討相關情況。

 

但由於子公司屬於空殼公司,本身沒有什麼資產,因此即使勝訴,都沒有太大可能可以討回資產。

 

嚴格來講,今次是屬於買鋪事宜,不過就僅有20年租約,而且沒有任何擁有權,某程度上來講對投資者是極不保障。而且由於只有20年租約,升值能力非常有限,投資形式來講更加似債券。

 

但相比債券很多時有國家或企業在擔保,買這類鋪位風險來得更高,因為商場是否做得起是一個問題。而且即使租金有穩定回報,對於投資者而言,要將租約轉手是非常困難。觀乎現時內地做得比較出色的一線商場,不論業權抑或租權都留在發展商手中,這樣他們才更有動機去做好租務管理,令商場可以正常發展。

 

將租約分散,即使有港珠澳大橋加持,發展商也沒有足夠動力做好商場,結果就形成今次的疑似投資陷阱。更何況,商場及店鋪類買賣,涉及的問題更多,隨時可能是一個轉角位或者前面一條欄杆,已經可以影響人流。除非本身已經有多年經驗,或者對店鋪投資有信心,否則這類型投資是有點吃力不討好。